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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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许仁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建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仁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建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以及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拟注销合计59,728,512份股票期权。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3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富胶膜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中富”)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富胶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胶膜”)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富瓶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瓶胚”)以其名下的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中富胶膜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05月20日
2、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141号
3、法定代表人:余晓辉
4、注册资本:124.4145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加工、生产和销售包装用环保型胶膜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珠海中富持有天津胶膜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次被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天津胶膜资产负债率超过70%。
8、被担保人天津胶膜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物及质押物基本情况
根据天津市融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津融房字(2025)第G0229号],上述不动产评估价值为6,330万元。除本次抵押外,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津中富胶膜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授信期限三年;
贷款用途:日常经营;
年 利 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天津胶膜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1000万元,天津瓶胚以其名下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1100万,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天津胶膜、天津瓶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抵押担保贷款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6,02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1.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3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徐小宁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5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在公示期内未接到异议。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4、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6、202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期权简称:中富JLC1,期权代码:037429。
7、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8、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9、2024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期权简称:中富 JLC2,期权代码:037460。
10、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150,000份由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9人调整为67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6,307,025份调整为113,157,025份。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56,578,51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上拟注销合计59,728,512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因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九章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150,000份由公司注销。
(二)公司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根据《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72,412,833.14元,较2023年度1,106,367,106.89元下降12.11%,且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807,762.27元,未能实现扭亏为盈,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拟注销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合计56,578,512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注销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为67名,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有剩余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6,307,025份调整为56,578,513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2024年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以及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拟注销合计59,728,512份股票期权。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3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 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向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申请财务资助借款5000万元,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上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借款即将到期,经协商,将上述借款延期1年,借款利率不变,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陕西新丝路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10日
出资额:60,1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陕西仁创科能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晨路与泾干二街十字东北角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股权结构
3、陕西新丝路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陕西新丝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状况通过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的方式融资,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及资金利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及偿债的需求。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的利率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接受陕西新丝路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3.6亿元。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财务资助外,公司与陕西新丝路及其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38.93万元,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0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3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其中,职工监事左晓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出具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资金的利率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同意。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以及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拟注销合计59,728,512份股票期权。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3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威、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六名董事参与表决,涉及到关联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5月向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财务资助借款5000万元,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上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借款即将到期,经协商,将上述借款延期1年,借款利率不变,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以及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拟注销合计59,728,512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为67名,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有剩余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6,307,025份调整为56,578,513份。
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富胶膜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富瓶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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