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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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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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225,672.54元,为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本期减少30,357.18万元,降低41.96%,主要原因是本期不能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减少。

2.预付款项本期增加3,129.90万元,增长58.06%,主要原因是本期采购原料、基建项目预付款增加。

3.其他流动负债本期减少17,183.30万元,降低34.49%,主要原因是本期不能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减少。

4.其他综合收益本期减少213.04万元,降低43.42%,主要原因是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少。

5.销售费用本期减少1,457.94万元,降低39.27%,主要原因是本期优化销售渠道,强化费用管控。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荣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问 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佳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荣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问 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佳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有余兴喜先生、郑志刚先生、李勇先生、孙祥云先生、杨娟女士、邵乐先生。

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由董事长陈荣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18)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同意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4、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5、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6、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7、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8、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9、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0、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2025年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1、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定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4、6-7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8-1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3、8-11均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3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5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六)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一57987958 传真:010一57987805

电子邮箱:zhxb@bjruitai.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4

(七)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八)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362066、瑞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新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开源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宁国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4010120250002343),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公司与农行宁国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0520240001315),公司为本次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开源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9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畈村路

法定代表人:庞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耐磨金属及其零部件、机械配件、铸钢铸铁件、合金结构钢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破碎、粉磨系统节能技术服务;废旧钢球及合金铸钢件的回收;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厂房租赁;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开源新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51.02%。

开源新材料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开源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以上2025年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开源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保证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740万元整

2、开源新材料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借款方式:一般流动资金借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800万元整

借款期限:12个月

借款利率:2.9%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开源新材料的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是出于其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在评估开源新材料的偿债能力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开源新材料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有一定的保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开源新材料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提供反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和下属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587.1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59%,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及下属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除此外无任何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和下属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开源新材料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冯俊先生、刘登林先生。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 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俊先生主持,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18)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分别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6%。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上述担保将分别办理,担保期限自公司或下属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并与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2025年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授权华东瑞泰的法定代表人胡建坤先生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瑞泰”)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2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48号

法定代表人:李道胜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赛隆结合耐火陶瓷功能材料、耐火材料定形和不定形制品、耐火水泥、耐火原料及添加剂深加工,高效耐磨节能材料、工业陶瓷制品制造、销售,普通机械加工,窑炉制作,高温闸阀制作,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销售,窑炉工程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房屋、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安徽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2.13%。

安徽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安徽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以上2025年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安徽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开源新材料”)

成立日期:2006 年12月29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畈村路

法定代表人:庞庆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耐磨金属及其零部件、机械配件、铸钢铸铁件、合金结构钢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破碎、粉磨系统节能技术服务;废旧钢球及合金铸钢件的回收;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厂房租赁;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开源新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02%。

开源新材料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开源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以上2025年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开源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河南瑞泰”)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1日

住所: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S102省道26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毛恩亮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包建材专业及热工窑炉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技术人员(以上项目凭许可证件在有效经营期限内经营);租赁业务;再生资源回收;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河南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7.99%。

河南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河南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以上2025年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河南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瑞泰(广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瑞泰国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2日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8号二层之二

法定代表人:陈卫敏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贸易代理、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瑞泰国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瑞泰国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瑞泰国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以上2025年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瑞泰国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兴瑞泰”)

成立日期:2013年5月7日

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南园村

法定代表人:钱耀华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宜兴瑞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华东瑞泰的子公司,其中华东瑞泰占其注册资本的57.43%。

宜兴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宜兴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以上2025年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宜兴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宜兴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兴耐火”)

成立日期:1992年2月27日

住所:宜兴市芳桥街道夏芳村

法定代表人:陈磊

注册资本:3101.01340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宜兴耐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宜兴耐火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宜兴耐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以上2025年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宜兴耐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担保议案后一致认为: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是出于其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其减少下属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成本,缓解资金压力。

在评估下属公司的偿债能力后,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有一定的保证,担保风险可控。

反担保情况: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将以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依据《担保收费管理办法》收取担保费用。此外,瑞泰国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

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二)公司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

宜兴耐火和宜兴瑞泰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宜兴耐火和宜兴瑞泰是华东瑞泰的子公司,华东瑞泰对其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反担保情况:由于宜兴耐火是华东瑞泰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宜兴瑞泰的另一股东一一宜兴市张泽耐火电瓷厂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宜兴瑞泰股权向华东瑞泰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华东瑞泰对宜兴耐火和宜兴瑞泰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0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8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元。

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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